新闻资讯

原产地证办理未再加工证明 (中检加签/认证)

发布时间:2024-04-10 11:38  点击:9次

原产地证办理未再加工证明 (中检加签/认证)

根据我国与有关国家、地区或区域性组织达成的协议,国家质检总局授权香港中国检验有限公司(下称“香港中检公司") 对我国经香港转口的出口货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机构签发的原产地在官方声明栏加签"未再加工证明”。申请人在领到检验检疫局签发的FORMA证书后,可向香港中国检验有限公司签证务部提出申请

产地证经香港中检局认证,未在加工证明:

般原产地证CO未在加工证明、普惠产地证FormA未再加工证明、东盟原产地证Form未在加工证明、智利产地证FormF未在加工证明、亚大产地证FormM未在加工证明、中巴原产地证FTA未在加工证明

"未再加工证明"的中文为:"兹证明该证书所列商品在香港停留/转运期间未进行任何”。英文为“THISIS TO CERTIFYTHAT THE GOODS STATEDNTHIS CERTIEICATE HAD NOTBEEN SEBJECTED TOANY PROCESSING DURING THEIR STAY/TRANSHIPMENT INHONGKONG亥声明加注在已签发的原产地证的官方声明栏,加盖香港中检公司或澳门中检公司的印竟,签署人手签并注明加签日期,特殊情况,香港中检公司也可以签发单独的“未再加工证明”

欢迎您的来电来或加咨询!价格优惠,效率高,如有需求,请随时咨询我司~~~


深圳市海盛达进出口代理有限公司--推广部

联系人:
李先生(先生)
电话:
15676050354
手机:
15676050354
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嘉南社区东门南路1021号阳光新干线家园C座3009
我们发布的其他新闻 更多
原产地证新闻
拨打电话
微信咨询
请卖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