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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具体办事条件及流程

发布时间:2026-01-24 08:10  点击:14次

上海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的具体办事条件和流程如下:

1. 条件:
(1)符合上海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
(2)经营者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许可后,方可办理备案;
(3)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4)具有符合环保要求的设施和设备,并已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具有健全的回收经营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和保证金缴纳凭证等。

2. 流程:
(1)备案人向所在地区县(浦东新区城投)再生资源办公室提交备案申请及相关材料;
(2)经审核同意后,由区县(浦东新区城投)再生资源办公室填写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信息公示表;
(3)将备案信息录入商务部网上备案系统,并将数据推送至商务部中央备案系统,将备案登记表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一份退备案人,一份存档。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和所需时间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zhengfubumen或机构获取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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