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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设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要求与办理手续介绍

发布时间:2026-01-25 08:10  点击:9次

上海设立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的要求和办理手续如下:

要求:

1.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
2. 必须保证网上售药信息发布的合法性,内容真实有效,不得发布违法信息。
3. 具有健全的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及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4. 配备3名以上药学专业人员,并取得上岗证。

办理手续: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公司章程。
3.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单位负责人近三年无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情况的说明。
6. 药品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证明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 提供人员名单,包括药学专业人员名单。
8. 经营场所、仓库的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9. 经营场所、仓库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布局图。
10. 填写《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11. 填写《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机构备案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办理时间:约3个月,具体时间根据审核进度而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咨询相关机构获取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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