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厦门 泉州 福州 龙岩 漳州 三明 办理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4-06-21 11:56  点击:1次

请条件:

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或者相关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2.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3.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4.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5.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6.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7.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

8.属于《福建省环保厅关于下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部分权限的通知》(闽环保土[2017]20号)规定的事项



漳州市鑫鼎汇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齐先生(先生)
手机:
13960099485
地址:
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378号凤凰尚城1幢A01号
我们发布的其他新闻 更多
经营许可证新闻
拨打电话
QQ咨询
请卖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