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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北京保险代理牌照流程价格

发布时间:2026-01-06 10:05  点击:8次

北京保险代理公司注册办理申请流程、条件法人机构设立申请

(一)申请须知

1、除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外,保险代理机构应当采取下列组织形式:

(1)有限责任公司;

(2)份有限公司。

2、保险代理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注册资本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3、保险代理机构的名称中应当包含“保险代理”或者“保险销售”字样,且字号不得与现有的保险中介机构相同,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除外。

 

4、保险代理机构可以经营下列保险代理业务:

(1)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2)代理收取保险费;

(3)代理相关保险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4)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5、全体股东或者全体发起人在深设立保险代理机构应当****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就设立申请事宜向深圳保监局请示,由深圳保监局审核。

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在深投资保险代理机构,如果股份达到或超过25%,不属深圳保监局受理范围,需直接向中国保监会递交设立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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