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具有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质量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 业学历或者职称。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设置或者配备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并符合相关资格要求的质量管理.经营等关键岗位人员。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学历或职称证明复印件
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说明
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说明
经营地址、库房地址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协议复印件
经营设施和设备目录
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经办人授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