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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办理饭店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店餐饮服务许可证流程分析

发布时间:2025-01-10 01:27  点击:1次

海淀区办理饭店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店餐饮服务许可证流程分析

海淀区办理饭店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店餐饮服务许可证流程分析

同一餐饮服务经营者在两个以上(含两个)地址(地点)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应当分别申请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提交申请材料目录:

1.《行政许可申请表》

2.名称预先核准证明(已从事其他经营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餐饮服务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协议等)

4.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和设备布局、加工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6.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

7.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8.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连锁经营餐饮服务企业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还应提供关键环节食品加工操作规程、食品安全检查计划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9.甜品站还应提供餐饮主店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餐饮主店配送管理制度、甜品站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甜品站环境及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申请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对同一项目的填写内容应一致,不得前后矛盾。

2. 凡提交的申请材料均应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3. 申请材料应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图纸除外),建议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

4. 申请的各项内容应填写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5. 复印件应清晰,并与原件完全一致。

6.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7.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撤销,该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8. 《餐饮服务许可证》被吊销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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