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马来西亚商标制度概述:
马来西亚现行商标法是基于《2019年商标法》,商标注册采用“使用在先”原则。
马来西亚是《巴黎公约》、《尼斯协定》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于2019年12月27日加入《马德里议定书》。
主管部门是马来西亚知识产权局,Intellectual Property Corporation of Malaysia,简称MyIPO。
二、马来西亚商标保护期限:
商标自申请之日起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6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上述期间未能办理的,可在6个月的宽展期办理续展手续,但需缴纳额外的费用。
三、马来西亚商标申请方式:
1.向MyIPO提出注册申请;
2.通过马德里途径指定马来西亚进行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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