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条件和操作全步骤如下:
申请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健全的节目制作经营管理体系和完善的安全防范机制。
2. 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3. 申请者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取得广播电视节目编辑记者资格证书的不少于3人。
操作全步骤:
1. 准备申请材料,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股东身份证明等。
2. 提出申请,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两种方式,线上在上海市文广影视局官网上提交申请,线下将纸质档申请材料递交到对应窗口。
3. 等待审核结果,一般会在收到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如果需要进一步评估或修改材料,会通知补正材料。
4. 如果申请通过,就可以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许可证上面会有发证日期和有效期限。
希望以上信息有帮助。具体的申请要求和步骤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机构获取具体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