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包括: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
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3
注意事项: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分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需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35
通过以上步骤和准备的材料,外资分公司可以顺利完成注册并投入运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