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带地域企业变更调整注册资金的方式
新修订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分别对没有区域、不含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的企业名称作了规定。在新《办法》施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名称没有区域或者经营特点的企业注册资本应当1亿元以上。此类企业申请减资,应当符合现行的新《办法》或者原有规定之一。即:
1、名称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满足新《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条件,则可以申请减资;
2、名称不含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的企业满足新《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条件,则可以申请减资;
3、如相关企业不满足对应规定的条件,则不能减资,或者应当在减资的同时变更企业名称,即在名称中增加“行政区划”或者“行业或者经营特点”。
以下是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希望会给您带来帮助。如有不懂或是详细了解,可以来电咨询!
申请无区域公司名称核准要求:
:1·头资人在两个省份以上有两家公司
2·新设立注册资金直接填写5000W,如变更注册资金不够的需增加到5000W
3·头资人可以使用自然人入股,也可以使用法人股入股
4·如申报无行业公司,需要头资人在2个省份有3家跨行业的企业
5·无行业注册资金需要填写到10000W
无地域*商*局核名注意事项:
¥1.无区域无行业的*局核名注册金额不能少于1个亿
¥2.如果是外资企业股东,需要外资企业的翻译件
¥3.如果字号被驳回请不要反复提交
¥4.企业名称不可以带有宗教色彩和政治色彩
¥5.股东人必须满足对外有2家企业的股东而且需要2个不同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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