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要求与条件
商标显著性
商标需具备 独特性、可识别性,不得直接描述商品或服务(如“银行”不能注册为金融服务类商标)。
禁止使用 、、 等禁用标志。
申请人资格
企业:需营业执照副本。
个人: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身份证+经营场所证明。
外资企业:需公证认证的主体文件。
商标类别
需根据 尼斯分类(第45类) 选择与业务相关的类别(如科技类选第9类,食品类选第29类)。
禁止重复/近似
不能与已注册商标或申请中的商标相同/近似(需通过商标局官网或数据库检索)。
3. 流程与时间
商标检索:1-3天(委托代理机构)。
提交申请:1个月内完成文件提交(电子申请或纸质)。
形式审查:1个月左右(通过则进入实质审查)。
实质审查:6-9个月(审查是否违反商标法)。
公告期:3个月(无异议则核准注册)。
发证:公告期满后约1个月颁发《商标注册证》。
总周期:约 10-12个月(不含驳回或异议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