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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会计师事务所转让详情 普通合伙

发布时间:2025-03-31 13:37  点击:1次

北京会计师事务所转让详情  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

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

  2、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3、成为合伙人或者股东年内没有因为执业行为受到

  4、有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后近连续5年在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下列审计业务的经历,其中

  (1)在境内会计师事务所的经历不少于3年;

  (2)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3)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4)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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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司现在有家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转让,公司干净无经营。人员可以留任。如果你想干这方面的业务。刚好自己又没有符合要求的人员,那这个是很合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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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

 

  1、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5、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会计师事务所受理业务,不受行政区域、行业的限制;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北京企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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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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