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研究院转让核心要求与合规指南(一)
一、主体资格与基础条件
身份资质
受让方需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合法存续的法人 / 非法人组织,集体所有制研究院股东人数需符合《公司法》规定(2-50 人)。
财务合规性
转让方需提供近三年完整账本、财务报表及税控设备,确保税务申报正常,无偷税漏税记录。银行账户状态需为正常启用,无冻结或异常交易。
法律风险筛查
标的企业需无未结诉讼、行政处罚及知识产权纠纷,医疗类研究院需确保许可证有效,教育类需核查办学资质延续性。
二、关键材料清单
基础证照: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 / 财务章 / 合同章等印鉴
财务资料:近三年审计报告、税控器、银行开户许可证
法律文件:公司章程、股东决议、验资报告(集体所有制需实缴证明)
特殊资质:医疗许可证、办学许可证等行业准入文件
三、特殊行业附加要求
医学研究院:需同步办理医疗执业许可证变更,核查设备及人员资质
教育研究院:需通过教育局备案,确保课程体系与师资符合规范
金融类研究院:股东需满足监管部门关于资金实力与信用记录的要求
专 业代办优势:通过第三方机构可快速完成材料核验,提供标准化清单模板,并针对行业特性设计风险隔离方案,确保 材料合规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