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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智慧用电监控装置电气火灾监控器

发布时间:2025-04-04 16:23  点击:1次
  1. 监控设备能接收多台探测器的剩余电流、温度等信息,报警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设备上红色“报警”指示灯亮,显示屏指示报警部位及报警类型,记录报警时间,声光报警一直保持,直至按“复位”按钮或触摸屏的“复位”按键远程对探测器实现复位,声音报警信号也可使用触摸屏“消声”按键手动消除。

  2. 当被监测回路报警时,控制输出继电器闭合,用于控制被保护电路或其他设备,报警消除后,控制输出继电器释放。

  3. 当监控设备与任一台探测器之间发生通讯故障或探测器本身发生故障时,监控画面中相应的探测器显示故障提示,同时设备上的黄色“故障”指示灯亮,并发出故障报警声音。当主电源或备用电源发生故障时,监控设备也会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显示故障信息,可进入相应界面查看详细信息并解除报警声响。

  4. 当发生剩余电流、超温报警或通讯、电源故障时,将报警部位、故障信息、报警时间等信息存储在数据库中,报警解除、排除故障时,同样予以记录。历史数据提供多种便捷、快速的查询方法。


应用场合


适用于智能楼宇、医院、高层公寓、宾馆、饭店、商厦、工矿企业、国家重点消防单位以及石油化工、文教卫生、金融、电信等领域。

系统结构


系统一般包括站控管理层、网络通讯层和现场设备层。站控管理层负责对整个系统进行管理和监控;网络通讯层用于实现各层之间的数据传输;现场设备层则由各类传感器等设备组成,用于采集电气线路的相关数据。


在具体项目实施中,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的规划和设计,确保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能够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和预防电气火灾的发生。同时,要注意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测试和保养,以保证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该探测器主要安装于建筑、工业等低压配电系统。其剩余电流电保护功能适用于TN-C-S系统、TN-S系统及局部TT系统,不宜设置在IT系统的配电线路和消防配电线路中。

  ●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设置不应影响供电系统的正常工作,不宜自动切断供电电源。

  ● 该探测器应以设置在低压配电系统首端为基本原则,宜设置在级配电柜(箱)的出线端。在供电线路泄露电流大于500mA时,宜在下一级配电柜(箱)设置。

  ● 剩余电流互感器可安装在断路器的进线端或出线端。安装时,必须严格区分N线和PE线,N线应通过剩余电流火灾监控系统的剩余电流互感器。通过探测器的剩余电流互感器的N线不得作为PE线,不得重复接地或接设备外露可接近导体。PE线不得介入电气火灾监控装置。

  ● 装设了该探测器的支路,其工作零线只能作为本回路的零线,禁止与其它回路工作零线相连,其它线路或设备也不能借用已采用剩余电流保护器后的线路或设备的工作零线。

  ● 安装完毕后应由技术人员设定参数符合现场实际要求,同时要进行操作实验,***探测器的正常运行。

5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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