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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代理

发布时间:2025-04-06 16:45  点击:1次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谁要办理

1. 文化传媒企业、影视类企业;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影视公司;

2. 拍摄微电影,要上架平台;如:爱奇艺、腾讯;

3. 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

4. 从事专题制作、专栏制作、综艺制作、动画片制作、广播剧制作、电视剧等广播电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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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和结构,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人员(不少于3名)和工作场所;

(三)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北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办理所需材料

  1、申请报告;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领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5、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培训证明等材料。

  6、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7、办公场地证明;

  8、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


上海道商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
卢小姐(先生)
电话:
02162530000
手机:
15021594806
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金沪路99弄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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