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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无船承运人备案新政指南:申请条件 + 全流程

发布时间:2025-04-11 16:45  点击:1次

根据交通运输部 2019 年第 16 号令及上海市交通委 2025 年 2 月最新通知,无船承运业务全面实施备案制管理,取消 80 万元保证金要求。企业通过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完成备案即可开展业务。


一、核心申请条件(2025 版)


  1. 主体资格



  1. 专业能力



二、精简版材料清单
(全国统一标准)


  1. 基础资质文件



  1. 业务能力证明



  1. 合规性文件



三、数字化办理流程(全线上)


  1. 线上申报(2 个工作日)
    登录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选择 "无船承运备案"→上传材料→系统预审

  2. 智能核验(1 个工作日)
    通过 OCR 识别 + 存证技术自动验证材料真实性

  3. 信用审批(实时)
    对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动生成审批结果

  4. 证照获取
    备案通过后,在 "上海港航"APP 下载带防伪二维码的电子备案证明


四、2025 年办理要点


  1. 政策红利:
    ・自贸区企业 "备案即经营"
    ・长三角企业资质互认
    ・电子提单试点企业优先支持

  2. 监管升级:
    ⚠️ 虚假备案最高罚款 50 万元
    ⚠️ 未公示备案编号列入异常名录
    ⚠️ 每季度提交业务数据报告


五、常见问题解答
Q:分公司能否单独备案?
A:需总公司授权并在沪独立核算


Q:提单样本如何备案?
A:通过 "上海航运交易所" 官网提交标准化模板


Q:备案有效期多久?
A:长期有效,但每年需提交经营情况报告


六、特别说明
2019 年 3 月前缴纳的保证金,企业可通过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官网在线申请退还。新申请企业无需缴纳保证金,但需购买国际货运代理责任险(最低保额 200 万元)。


(注:本文依据 2025 年 2 月政策编写,实际办理请通过 "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官网查询最新指南。


上海道商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
卢小姐(先生)
电话:
02162530000
手机:
15021594806
地址:
上海浦东新区金沪路99弄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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