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申请营业性演出许可证,需根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准备材料并完成审批流程。以下是详细指南:
一、申请条件
主体要求:
申请主体须为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演出经纪机构,且需满足特定条件);
企业注册资本需≥300万元(部分区要求更高)。
场地要求:
演出场所须符合安全标准(消防、应急疏散等),需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场地安全验收证明;
若租用场馆,需提供主办方与场地方的合作协议。
人员要求:
至少1名演出经纪人员(需持有《演出经纪资格证》);
主办方需有演出策划团队及安全管理制度。
二、所需材料清单
基础材料(所有类型)
企业资质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需含“演出经纪”或“文化活动策划”);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企业章程(加盖公章)。
演出方案:
演出名称、时间、地点、内容大纲;
演出节目单(含参演单位、演员名单及资质证明);
演出票价及售票方式说明。
安全保障文件:
演出场所安全责任书(需场地方签字盖章);
消防验收合格证明(需属地消防部门出具);
应急预案(含安保、医疗、疏散等)。
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涉外演出:
主办方与境外演出团体的合作协议(需公证认证);
文化和旅游部或北京市文旅局备案文件。
大型演出(观众超千人):
公安部门对场地安全评估意见;
保险证明(含公众责任险)。
线上演出:
平台资质证明(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直播内容审核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