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口巴基斯坦办理FTA原产地证需要的资料主要包括:
1. 填写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原产地证明书/加注中巴FTA专有栏目》(FORM E)原产地证格式表格;此表格必须逐项准确、完整地填写。
2. 形式发票或出口货物发票(Invoice)的副本或副本扫描件。发票应包括:发证人的名称和地址、出口货物的详细描述、出口货物的总价和价值、交易双方的关系以及出口货物的具体信息等。
3. 出口货物装箱单(Packing List)副本或副本扫描件,需包括货物详细清单。
4. 商业合同副本或副本扫描件,即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或协议。
5. 出口货物的运输单据,如提单(Bill of Lading),应显示运输公司名称、目的地等关键信息。
6. 如涉及到其他相关证书,如产品认证证书、检验检疫证书等,也需要一并提交。
请注意,这些文件可能因具体商品和贸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在申请前先向当地的原产地证办理机构或海关进行详细咨询。
另外,如果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办理FTA原产地证,还需准备以下材料:企业申请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与中巴FTA有关的企业贸易关系文件等。具体的资料可能因企业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因此还需要企业仔细了解相关规定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办理过程和政策可能有所变动,建议及时关注官方信息以获取最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