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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理上海地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条件和要求

发布时间:2026-01-16 11:08  点击:1次

新办理上海地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条件和要求


全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只要是从事专题、专栏、综艺、纪录、动画、广播剧、网络剧、节目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企业都必须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三名主要管理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A.具备影视类中级或以上的职称;

 

 

B.影视类专业毕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满两年,每人至少两部视频业绩(参与拍摄的影视作品,至少30分钟以上);

 

只有具备A或者B两个条件之一,才能符合办理要求。

 

广电证的大致要求:

 

1.企业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行)

 

2.法人往期无违法违规记录;

 

3.办理企业必须是内资企业,一级至末级股东均不得含有外资定成分;

 

受理审批单位是:上海文广和旅游局,办理的时长一般在5-7个工作日左右即可完成。

广播证21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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