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代办机构湘应企服

发布时间:2025-06-19 14:34  点击:1次

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分四批进行(申报时间以企业完成网上申报操作,并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到受理部门的时间为准。)

各批次申报截止时间分别为

4月25日(星期五)

6月27日(星期五)

8月29日(星期五)

10月24日(星期五)

上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推荐代理机构湘应企服

上海软著申请、上海高新技术企业、上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上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定、上海专精特新企业申请推荐代理机构上海湘应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湘应企服”)专注企业一站式咨询服务: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各类ISO体系认证。8年项目申报经验,累计服务5000+企业,项目团队量身定制申报方案,提供一站式服务平台,专家多对一指导,全方位筹划项目方案,申报项目就选湘应企服,!

一、高新技术企业适用哪八大行业

1、电子信息技术:

涵盖电子器件、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和软件开发等领域,包括基础软件、嵌入式软件、计算机辅助设计与辅助工程管理软件等。

2、生物与新医药技术:

涉及生物医药领域的创新研发、医药制造、药物研发、生物技术应用等,提供创新的医疗解决方案和产品。

3、航空航天技术:

包括航空航天器的设计、制造、测试和维护技术,以及相关的航天材料和先进制造技术。

4、新材料技术:

着重研发和应用新型材料,如纳米材料、功能材料、高性能材料等,为各行业提供更先进、更高效、更可持续的材料解决方案。

5、高技术服务业:

包括信息技术服务、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等,这些服务利用高新技术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6、新能源及节能技术:

开发和应用可再生能源技术,如太阳能、风能、生物能等,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推动能源转型和可持续能源的发展。

7、资源与环境技术:

涉及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技术,包括清洁能源、环境监测、废弃物处理等,促进绿色和可持续发展。

8、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涵盖先进制造技术领域的机器人技术、智能制造、增材制造、自动化设备等,提升制造业的效率和质量。

二、高企认定申报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1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上述条件的年限解释:

1.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指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

2.“当年”、“近一年”和“近一年”,指企业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

3.近三个会计年度,是指企业申报前的连续3个会计年度(不含申报年)

4.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指申请前的365天之内(含申报年)

三、高企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请企业,统一填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填报方式:

进入市政府“一网通办”平台(//zwdt.sh.gov.cn)中“部门入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立即办理”—“认定”,使用“法人一证通USB Key”(USB Key中信息须保持新)登录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申请书网上提交,同时打印后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企业公章后彩色扫描上传至附件—其他证明材料中);

2、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1)知识产权证书(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申报系统可直接识别,企业无须上传证书;新药证书等其他知识产权需上传相关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

2)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

3)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3、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4、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研究开发费用会计核算及辅助核算账情况的说明材料;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等);

6、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对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四、认定程序

(一)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斗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审查认定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五、认定后的好处

1、税收优惠

(1)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①税率优惠

政策内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②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

政策内容: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政策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

③亏损结转年限延长

政策内容: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政策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

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政策内容: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政策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年第7号)

⑤职工教育经费扣除

政策内容: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政策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3号)

⑥新购机器设备500万一次性扣除

政策内容: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政策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

(2)增值税优惠政策

①先进制造业企业进项税额加计抵减

政策内容:对于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即先进制造业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政策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税2023年43号)

(3)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①技术人员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内容:自2016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高新技术企业转化科技成果,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股权奖励,个人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分期缴税计划,在不超过5个公历年度内(含)分期缴纳。

政策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财税〔2015〕116号)

2、政策补贴

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后,可获得地方资金奖励。(详见各地区政策)

3、融资贷款

认证高新技术企业后,企业融资估值会增加:并且很多银行都有专门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利率贷款产品,有助于企业进一步扩大经营。

4、人才吸引

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人才,人才可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缩短落户时间,提高企业竞争力。

5、品牌提升

企业创新能力“认证“标志,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6、市场拓展

可在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获得优势,扩大市场份额,

7、用地政策

优先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部分地区还可以免费用地。

8、资质基础

是其他各类专项资质的直通或门槛条件,同时也是申报上海科技小巨人的前提。

9、政府采购

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体系。

10、企业上市

创业板,新三板上市的重要条件之一。

六、常见问题

Q

次申报高企,是直接在上海市“一网通办”填报资料吗?

A

不是,申请高企认定的企业,要先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fuwu.most.gov.cn/),选择用户登录-服务事项-按类别-科技创新服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注册信息管理,完成国网注册后再使用法人一证通登录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进行填报。

Q

对知识产权有哪些要求?

A

1.知识产权布局“前置化”

公司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在知识产权上要注意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双达标。

注:知识产权是高企申报的重要条件,同时也是认定评审的主要得分项。总分100分,其中60分与知识产权相关(知识产权情况30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知识产权(自主研发、转让、授让)方面的工作需要提前完成。当年授权的证书在知识产权情况评分时不得分,可以用在科技成果转化部分。

2.知识产权要求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细则中,知识产权分值为30分,主要从知识产权技术的先进程度、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数量及获得方式四个方面进行评分。

3.知识产权注意事项

(1)提前规划布局:企业在项目立项前应做好相关知识产权布局规划,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实施进度持续推进知识产权申请工作。

(2)注重关联体现:申请的知识产权应与研发项目、高新技术产品在名称及内容上具备关联性,并充分体现出核心技术要点。

(3)注重申报进度:申请的知识产权应根据研发进度及时申报,专利请勿非正常申报,软著请勿集中申报,建议根据项目进度分摊到各季度按需申报。

Q

科技人员有什么要求?

A

1、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10%。

(1)科技人员名单,尽量统计所有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指标不要刚好过线或者盲目将占比提高很多;

2、科技人员必须入职缴社保或有工资发放记录满足183天以上;

(1)科技人员要求与科研岗位相关的工作,有相应的工作记录;

(2)研发组织架构完善合理,所设置岗位、职务清楚得当、安排合理;

(3)研发项目RD表中,项目立项报告和结题报告中的参与人员好一致,任务分工一致。


上海湘应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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