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上海办理火化手续需遵循以下流程和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一、所需材料
死亡证明
医疗机构出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正常死亡)。
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如事故、他杀等)。
逝者身份证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簿原件。
若为境外人士,需提供护照及死亡公证文件。
经办人身份证明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与逝者关系证明(如户口簿、亲属关系公证书等)。
其他文件
若逝者为集体户口,需提供集体户口证明;
殡仪馆出具的《遗体接运单》(由殡仪馆工作人员交接时提供)。
二、办理流程
申报死亡
家属需在逝者死亡后24小时内,携带死亡证明向居住地或户籍地派出所注销户口,并领取《居民死亡殡葬证》。联系殡仪馆
通过正规渠道联系殡仪馆接运遗体,需提供《居民死亡殡葬证》及经办人身份证。火化手续办理
遗体抵达殡仪馆后,核对证件并签订火化协议;
选择火化时间、骨灰盒等事宜(费用按标准收取);
若需延期火化,需另行申请并说明原因。
领取骨灰
火化完成后,凭火化证明及经办人身份证领取骨灰,可选择安葬或寄存。
三、注意事项
费用标准:基本火化费由政府统一定价,其他服务费用需根据实际需求确认。
环保要求: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殡仪馆,提倡文明治丧。
特殊情况:涉及刑事案件或传染病遗体,需配合公安或卫生部门处理。
四、后续事项
火化完成后,可凭火化证明办理骨灰安葬、寄存或撒海等手续。若选择公墓安葬,需另行咨询墓园管理规定。
以上流程需严格遵守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确保手续齐全、操作规范。具体细节可向相关部门或殡仪服务机构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