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区外贸公司出口退税在线申报教程

发布时间:2026-01-22 12:30  点击:1次

以下是上海长宁区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在线申报的详细教程,结合最新政策和实操要点整理而成


一、前期准备工作
1资格确认
  完成海关进出口备案(海关10位编码
  取得电子口岸IC卡/法人卡
  税务局完成出口退(免)税资格备案
2. 系统开通
  登录电子税务局 → 我要办税 → 出口退税管理 → 开通出口退税模块
3材料准备
  报关单(电子口岸打印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出口销售合同/形式发票
  收汇凭证(跨境人民币结算需备注


二、在线申报流程(以电子税务局为例
步骤1:数据采集
1. 登录 上海市电子税务局 → 出口退税管理 → 出口退(免)税申报
2. 选择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免退税申报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
3录入数据
  报关单信息(支持电子口岸一键导入)
  匹配对应进项发票(需已认证且商品名称、数量一致
  汇率每月首个工作日外汇中间价折算
# 步骤2:生成申报数据
1点击「生成申报数据」→ 系统自动校验逻辑关系
2重点检查
  报关单发票商品编码匹配
  退税率适用是否正确(2023年部分产品退税率有调整
  汇情况(超期未收汇需做视同收汇申报)
步骤3:正式申报
1. 生成申报数据后 → 转正式申报
2. 系统自动推送至税务端审核
# 步骤4:打印报表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表》
  《出口货物退税明细表》
  需法人签字盖章留存备查


三、长宁区特色服务
1线上咨询通道
  长宁区税务局出口退税专线:021 12366(转出口退税)
  电子税务局「在线导」功能
2. 现场办理
  地址:长宁1237号税服务厅(需预约
  材料:携带公章申报表、原始证复印件
3加速审核
  一类企业2个工作日内办结
  首次申报企业建议提前单证备案

、常见问题处理
1数据异常
  报关单信息缺失:通过电子口岸「重新发送」功能
  发票信息未同步: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用途「出口退税」
2. 退处理
  已退税货物退运需缴税款,通过「出口货物已补税证明」模块申报
3. 延期申报
  超期申报需电子税务局提交《出口退税延期申报申请

、注意事项
12023年起全面实行无纸化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除首次申报或特殊情况
2关注政策变化:
  跨境电商B2B出口适用退税需用9710/9810监管代码
  加工贸易企业需单独申报手册
3. 长宁区重点企业可申请「绿色通道」加急办理

建议操作
首次申报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模拟申报」功能练习,或联系长宁区税务局预约专场培训(每月第三周周四举办)。
如需进一步协助,可访问上海市税务局guan网或拨打12366选择宁区出口退税专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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