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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和要求

发布时间:2025-08-07 13:27  点击:1次

在北京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和要求    

 

随着北京市食品市场的不断发展和监管的加强,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已经成为开设食品销售店铺、餐馆或食堂的必要步骤。食品经营许可证是一种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证明,用以确认经营者在食品销售领域具备合法资格的证件。下面将详细介绍在北京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要求。详情致电咨询我或者来公司面谈。

 

食品经营许可证详细范围:

1. 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2. 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

3. 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

4. 其他类食品销售。

5. 热食类食品制售。

6. 冷食类食品制售。

7. 生食类食品制售。

8. 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不含裱花蛋糕)。

9. 自制饮品制售(不含使用压力容器制作饮品)。

10. 其他类食品制售。

 

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注意事项:

1.你需要确保你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或过期的资料,否则可能会被取消食品经营许可证。

2.在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五个工作日内,需要提出延续许可申请,原发证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准予延续的决定后,方可继续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

2.食品经营人员的健康证;

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

4.食品经营场所的相关资料(如地理位置、面积、布局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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