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号
D-3KW



.EPS用作应急照明系统备用电源时的选择和配电设计要求:电感性和混合性的照明负荷宜选用交流制式;纯阻性及交、直流共用的照明负荷宜选用直流制式。EPS的额定输出功率不应小于所连接的应急照明负荷总容量的1.3倍。EPS的蓄电池初装容量应保证备用时间不小于90min。
4 .应急照明系统用EPS的切换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用作安全照明电源装置时,不应大于0.25s;用作疏散照明电源装置时,不应大于5s;用作备用照明电源装置时,不应大于5s;金融、商业交易场所不应大于1.5s。
型号
D-3KW



.EPS用作应急照明系统备用电源时的选择和配电设计要求:电感性和混合性的照明负荷宜选用交流制式;纯阻性及交、直流共用的照明负荷宜选用直流制式。EPS的额定输出功率不应小于所连接的应急照明负荷总容量的1.3倍。EPS的蓄电池初装容量应保证备用时间不小于90min。
4 .应急照明系统用EPS的切换时间应满足下列要求:用作安全照明电源装置时,不应大于0.25s;用作疏散照明电源装置时,不应大于5s;用作备用照明电源装置时,不应大于5s;金融、商业交易场所不应大于1.5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