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要求:
(1)属于在省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如实填报《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中规定的报表;
(2)上年度服务外包执行额超过500万美元。(以商务部服务外包统计管理系统数据为准)。
申报材料:
(1)企业基本信息表;
(2)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3)服务贸易项目申报表;
(4)申请使用专项资金的书面报告;
(5)服务外包业务基本情况介绍;
(6)上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7)项目总结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有关主管部门的文件、有关机构认证证书等);
(8)项目支持汇总清单;
(9)项目绩效目标;
(10)项目各项费用支出凭证复印件;
(11)相关发票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