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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无人机超视距飞行需要的特定类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怎么办理?申办资料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6-03-12 13:57  点击:1次

小型无人机超视距飞行需要办理特定类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这是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从事非微型无人机飞行活动的单位必须持有的资质证书。

一、申请条件

主体资格:合法注册的营利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需包含"无人机运营"相关类目

设备要求:至少拥有1架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通过检测的无人机(开放类需至少2架)

人员配置:至少1名持有CAAC超视距驾驶员执照的操控员,且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

管理制度:需制定包含飞行管理、应急预案、设备维护等内容的运营手册

保险保障: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单机保额≥100万元

二、申请材料清单

基础材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章程及股东信息(涉及外商投资需提供合规性声明)

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证书(需完成实名登记)

符合性声明及材料真实性声明(法人签字盖章)

设备证明材料

无人机序列号、机身照片(含唯一标识)

购买合同/租赁协议副本

适航证明或检测报告(由民航局认可机构出具)

电子围栏系统及应急定位装置安装证明(部分场景需加装)

人员资质材料

CAAC无人机驾驶员执照(超视距驾驶员执照为必备,需完成机型签注)

操控员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安全员《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操作管理培训证书》(至少1人)

人员无犯罪记录声明

运营与安全文件

运行手册(含标准操作流程、应急预案、设备维护制度)

运行风险评估报告(需SAIL值分析,特定类必交)

空域使用协议或批复文件(明确飞行区域四至范围及高度)

第三者责任险保单(单机保额≥100万元)

数据安全管理方案(涉及测绘等敏感数据需额外审批)

特定类专项材料

空域审批文件:涉及管制区、禁飞区等场景需提交空域使用申请及审批文件

SAIL值风险评估:针对高风险场景(如超视距飞行、夜间作业),需提供SAIL值评估报告

技术检测报告:载货类业务需提供无人机载重测试报告

三、办理流程

前期准备(1-2周)

完成无人机实名登记及设备检测

编制《安全运营手册》并投保第三方责任险

确认企业具备安全运营所需的管理机构和人员

系统注册与实名认证

登录"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综合管理平台(UOM系统)",完成企业实名认证

绑定法定代表人实名认证手机号

在线申请

进入系统"运营许可模块",点击"初始合格审定申请"

填报核心信息:企业基本信息、运行种类(明确标注"超视距飞行")

上传加盖公章的电子材料(PDF格式,单个文件≤10MB)

审核与验证

形式审查(3-5个工作日):审核材料完整性与格式规范性

内容审查:核查材料真实性与内容合规性

现场核查:特定类/审定类必查,检查设备存放环境、管理制度执行记录

领证与监管

审核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

颁发电子版《运营合格证》(有效期2年)

持证期间需定期维护,每季度向管理局报备运营数据

四、特别注意事项

时效性:特定类申请通常需6个月以上(含现场核查),审定类可能更长

SAIL值评估:SAIL值报告不是企业自己"写"出来的,而是由民航局认可的第三方风险评估机构按照《特定类无人机试运行管理规程》中的SORA方法,对"空中风险等级ARC+地面风险等级GRC"做量化打分后,由UOM系统自动算出SAIL值

空域管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等部分地区全域为管制空域,需特别注意当地政策

法律风险: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飞行的,可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无人机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资质要求:操控小型、中型、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的人员,应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取得相应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

建议申请前先登录民航局UOM平台了解最新政策,或咨询当地民航管理机构获取针对性指导,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避免因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而延误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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