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卫生部近期发布官方文件,针对第46号法令及第66.13号决议实施过程中暴露出的困难与不足,提交了评估报告及解决方案。该法令旨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但在落地初期引发了行业广泛讨论。截至目前,卫生部已收到来自25个部委、地方机构以及40家行业协会、企业和大使馆的反馈意见,核心诉求集中在减少重复检查、简化进出口流程的同时确保食品安全底线。
经与相关部门及企业协会深入磋商并达成共识,越南卫生部联合其他部委提议对第46号法令中的55个条款进行修订,其中重点调整了15项涉及国家检验和行政程序的条款。根据新方案,进口食品的***检验将仅针对那些最终产品标准尚未被管控的品类,避免“一刀切”式的重复监管。
此外,新规大幅扩展了**范围,明确将用于国内生产的进口原材料、通过邮政和快递渠道进口的免税货物、边境互市贸易以及面向出口加工区或出口企业的国内企业间交易纳入豁免清单。对于已获得产品注册声明证书的产品,越南将直接采信其国外检测报告,不再强制要求重复检测。这一举措不仅符合国际通行惯例,更能显著缩短通关时间,降低企业物流与合规成本。
为解决多部门对同一批货物重复管理的痛点,卫生部建议由各省人民委员会指定唯一的检验对接点。不过,针对农产品和水产品等易腐食品,农业与环境部目前尚未发布关于检疫与食品安全检验协调的官方指导文件,这一衔接环节仍需进一步观察。在监管细节上,新规对追溯体系进行了优化,不再强制企业维护复杂的数据系统,只需保持与监管数据库的连通即可;同时,产品标签内容也得到明确,消除了以往可能存在的歧义。
为鼓励技术升级,新规还增加了一项豁免条款:采用先进生产管理体系的企业可免除获取食品安全证书的强制要求。考虑到政策落地的平稳过渡,文件还补充了多项过渡性规定,涵盖检验申请、实验室指定、产品注册声明转登记、生效前标签合规以及生效后声明文件变更等场景。针对第66.13号决议,相关部门提议修改其中2项条款,重点优化合规性评估与测试机制,明确未进入越南市场销售的产品可豁免登记,并简化对国外实验室检测结果的认可标准。
越南卫生部指出,此次调整旨在纠正2010年《食品安全法》与国际实践之间的脱节。基于此,卫生部正式建议政府将第46号法令和第66.13号决议的实施期限推迟三个月,即延至2026年7月15日,以便各级部门和企业有充足时间做好资源准备。在延期期间,卫生部将牵头简化程序,重点解决实际操作中的问题,并将相关检验机构及实验室的有效期统一延长至2026年10月31日。
对于中国食品出口企业而言,越南此次政策调整释放了明显的“松绑”信号,表明其正从单纯强化监管转向兼顾贸易便利化,这为熟悉****的中国企业提供了更友好的准入环境,建议相关企业密切关注越南官方后续细则,提前布局合规策略以抢占市场先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