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水务行业在特许经营模式的法律适用上再次陷入僵局。针对污水处理领域的特许经营模式,德国耶拿高等法院(OLG Jena)并未直接给出明确解释,而是将关键法律疑问提交至欧盟法院(EuGH)进行初步裁决。这意味着,在欧盟法院做出最终判决前,德国各地市政部门在推行此类模式时将缺乏明确的法律指引。
这一法律悬而未决的状态可能持续长达两年。来自波茨坦的审计师兼税务顾问约尔格·胡塞(Jörg Huse)警告称,所有考虑引入特许经营模式的市政机构必须做好长期等待的准备。此次提交裁决的导火索源于图林根州采购委员会的一项决定,该委员会曾以“特许经营商未承担经营风险”为由叫停了一项服务特许经营招标,理由是特许经营商获得了垄断地位。
耶拿高等法院借此机会向欧盟法院提出核心疑问:认定服务特许经营是否仅需特许经营商向客户而非公共部门收取费用?还是必须要求其承担实质性的经济风险?如果欧盟法院认为承担经济风险是必要条件,那么这种风险需要达到何种程度?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德国水务市场特许经营模式的合法性边界。
针对当前的法律迷雾,柏林FPS Fritze Paul Seelig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克里斯托夫·格默尔(Christoph Germer)建议,市政机构在缺乏明确法律解释前,应严格遵守采购法规,采取最稳妥的策略。他特别指出,应重点评估是否满足“内部采购”(Inhouse-Vergabe)的适用条件,因为在此类情况下,原本繁琐且耗时的公开招标程序将不再必要,这为市政部门提供了一条合规的替代路径。
尽管前景不明,耶拿高等法院的决定仍为相关市政机构带来了一丝安慰:原则上,水务及污水处理领域的服务特许经营是可行的,即便核心任务不能完全外包给第三方。这一立场与图林根州采购委员会此前的激进观点形成了鲜明对比,为德国水务市场保留了一定的制度弹性。
对于关注欧洲水务市场的中国企业而言,这一案例凸显了欧盟法律体系下特许经营模式的复杂性,提示我们在拓展海外业务时,必须将法律合规风险置于战略核心,密切关注欧盟法院对“经营风险”界定的最终裁决,以免因规则不明而陷入长期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