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双“15”政策?如何享受海南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
对注册在海南自贸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适用条件:
1公司注册地址在海南自贸港;
2公司的银行基本户开设在海南、员工工资由基本户发放;
3符合鼓励类企业目录(143个鼓励行业,2025年后只要在海南的,企业都可以,除负面清单外);
4 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需占总收入额的60%以上;
5 公司需要实际经营,拥有自己的办公室场所;
6 公司需要至少3名员工在职,并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3名员工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在海南居住满183天,个人所得税最高15%。
个人所得税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适用条件:
1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
2 、属于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所认定的人才或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海南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实施动态调整);
3 、 享受个税优惠政策的个人所得包括:来源于海南自贸港的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