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为土葬改革区外,其余为火葬区。部分火化区因火化配套设施一时难以跟上等因素,死亡人员的火化可分步实施。土葬改革区死亡人员也要逐步创造条件推行火葬。
殡葬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殡葬管理的政策法规:
2、掌握全县殡葬改革情况,提出建议,拟定殡葬改革规划:
3、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确保火化率达到:
4、检查全县殡葬改革和殡葬法规的执行情况,对违反殡葬法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5、加强殡葬行业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6、做好火化管理、公墓管理和丧葬用品市场管理等日常工作:
7、做好殡葬改革的宣传工作,协助街道、镇(乡)制止和处理丧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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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 根据 2012 年 11 月 9 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章 总则
条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
第三条 国务院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第四条 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实行火葬和允许土葬的地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划定,并由本级人民门报国务院门备案。
第五条 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国家提倡以骨灰寄存的方式以及其他不占或者少占土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县级人民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应当制定实行火葬的具体规划,将新建和
改造馆、火葬场、骨灰堂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在允许土葬的地区,县级人民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应当将公墓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
第六条 尊重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自愿改革丧葬习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报考条件:
(1)年满18周岁
(2)高中及以上学 历
(3)相关从业者或完成培训者均可报考
报考时间:全年均可报考,每月组织1至2次,时间灵活。
报考费用:约1600左右,包含培训、考 试及证书费。
殡葬管理证书
殡葬行业,承载着送别逝者、慰藉生者的特殊使命。它不仅关乎着每一个个体生命的最后归宿,更在社会文化和情感层面有着深远的意义。为了确保殡葬服务的质量和专业性,保障逝者尊严,维护家属情感,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细致的从业人员资质标准显得尤为重要。这一标准将成为衡量殡葬从业者是否具备专业素养和道德操守的重要依据,行业朝着更加规范、优质的方向发展。

是国家认可的,含金量高,由人社部备案机构或行业协会颁发,十分有用,证书是你从业、晋升、加薪必备,具备证书就业机会多,升职加薪快,更有竞争力。
人员招聘与培训;殡葬人员招聘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招聘公平原则。
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殡葬人员的技能培训,确保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殡葬人员应当自觉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殡葬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安排,不得擅自违反公司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