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香港公证常见用途
在内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代表处、合资公司;
在内地参与诉讼、仲裁,提交主体资格证明;
在内地银行开户、办理贷款、跨境担保;
在内地购置不动产、申请商标专利;
参与内地项目招投标、申请CEPA优惠待遇。
二、香港公证所需资料
(一)公司文件
注册证书(CI)、商业登记证(BR)、周年申报表(NAR1)/法团成立表格(NNC1)、公司章程。
(二)决策及授权文件
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董事及签署人身份证明。
(三)特定事项文件(按需)
合同、协议、资信证明、诉讼文书等。
三、办理流程
①准备材料 → ②委托中国委托公证人 → ③核验文件及签署 → ④出具公证书 → ⑤送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 → ⑥用于内地。
办理周期:普通5–7个工作日,加急2–3个工作日。
费用参考:基础公证(公司注册证、商业登记证、董事会决议公证)5500元起,具体需要根据附件数量情况而定。
有效期:一般6个月,授权委托类3个月。
注意:董事须亲赴香港签署,不可远程代办;使用前确认内地接收部门具体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