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日,印度植物油生产商协会(IVPA)与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CFNA)在上海举行的第十七届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博览会(CCOC 17)期间正式签署食用油贸易合作协定。该协议明确双向扩容:印度将扩大从中国进口大豆油的规模,向中国市场系统性开放芥菜籽粕(mustard meal)和豆粕(soybean meal)出口通道。此举并非临时性采购安排,而是首次由两国行业组织主导、覆盖质量标准对接、买家-卖家直连机制及加工技术协作的制度化合作框架。
协议落地后,中国将成为印度继巴西、阿根廷之后第三大大豆油供应国。中国并非传统大豆油出口国——其国内大豆压榨产能长期以满足内需为主,出口量微小。此次突破源于近年国内压榨企业规模化整合与副产品(尤其豆粕)出口渠道成熟,叠加印度对非转基因、低黄曲霉毒素豆油需求上升,促使中方具备定向供应能力。而印度方面,正加速构建“进口多元化+本土蛋白饲料出口”双轨策略:一方面降低对东南亚棕榈油、南美豆油的单一依赖;另一方面将国内芥菜籽压榨副产物(芥菜籽粕含粗蛋白38%–42%,赖氨酸含量高于棉粕但低于豆粕)作为差异化蛋白源推向中国反刍动物饲料市场。
印度当前食用油自给率不足40%,年进口量稳定在1500万–1700万吨区间。2025/26油年度预计进口1650万吨,其中大豆油占500万–550万吨,棕榈油占800万–850万吨。由于印尼出口限制及马来西亚劳工短缺持续扰动棕榈油供应链,印度炼油厂已实质性转向增加大豆油采购比例。而本次协议使印度获得一条不受南美气候与物流瓶颈制约的新增供应线——中国大豆油多来自进口美豆或巴豆压榨,港口集散效率高、船期稳定,且可提供符合印度BIS标准(IS 542:2022)的精炼一级豆油(酸价≤0.2 mg KOH/g,过氧化值≤5 meq/kg)。
对中国油料加工企业而言,协议打开的是一个经过认证的蛋白饲料增量市场。印度芥菜籽粕在中国尚未形成大规模进口,主因是现行国标GB/T 22547-2008未单列该品类,海关归类常参照菜籽粕(HS编码23065000),但实际粗纤维含量(12%–14%)高于国产菜粕(9%–11%),适口性略低。协议要求双方建立联合检测机制,推动芥菜籽粕中硫苷、异硫氰酸酯等抗营养因子指标纳入中方进口检验清单,这将倒逼印度出口商升级脱毒工艺(如溶剂萃取后蒸汽钝化),也为中国饲料厂提供更透明的质量参数依据。下表列出协议涉及三类核心产品的关键应用参数对比:
| 产品类型 | 主要蛋白含量 | 典型应用场景 | 中方现行进口关注点 |
|---|---|---|---|
| 中国产大豆油(出口印度) | — | 食用煎炸、食品加工用油 | 符合BIS IS 542:2022;无溶剂残留;黄曲霉毒素B1≤5 μg/kg |
| 印度芥菜籽粕 | 38%–42% | 奶牛精料补充料、肉羊育肥饲料 | 硫苷≤30 μmol/g;异硫氰酸酯≤1.5 μmol/g;粗纤维≤13% |
| 印度豆粕 | 44%–46% | 水产饲料、幼畜代乳料 | 尿酶活性≤0.1 U/g;蛋白质溶解度≥75%;赖氨酸≥2.8% |
该协议的实际传导速度取决于两个实操环节:一是印度出口商能否在6个月内完成中国海关总署《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海关总署令第262号)备案,目前仅约12家印度油厂具备该资质;二是中国沿海大型饲料集团(如新希望、海大)是否将印度芥菜籽粕纳入原料采购目录并启动小批量试用。行业观察显示,首批试点极可能落在山东、广东的反刍饲料厂——两地奶牛存栏量占全国35%,且对蛋白源性价比敏感度高。若试用验证硫苷控制达标,单厂年采购量有望达5000–8000吨,按当前离岸价折算,相当于为印度出口商创造每吨30–50美元的溢价空间。
对国内大豆压榨企业而言,协议释放出明确信号:面向印度市场的豆油出口已从‘机会性销售’转向‘计划性配额’。具备自营出口资质、能提供BIS认证报告及第三方SGS检测的中型压榨厂(日处理大豆2000吨以上)将优先获得订单。而对从事印度农产品进口的贸易商,需立即启动芥菜籽粕的进口许可证申领流程——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该品类需提前60天向省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交风险评估报告。协议虽未设定具体贸易量目标,但其机制设计(如季度买家-卖家视频对接会、联合技术工作组)表明,双方意在3年内将相关产品双边贸易额提升至12亿–15亿美元量级,这将直接改变南亚—东亚油料副产品流通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