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崇州市户籍居民选择海葬,需按“申请—审核—出海—补贴”流程办理,全程须通过民政系统指定机构完成。
申请材料与受理点
申请人(通常为直系亲属)需备齐以下材料:
逝者证件: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明、身份证及户口簿。
申请人与关系证明:申请人身份证,及户口簿等亲属关系佐证;若非直系亲属代办,需委托书。
申请表格:在受理点填报《海葬申请表》《不保留骨灰承诺书》等。
受理地点:崇州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各镇(街道)民政窗口或指定的殡葬服务中心。
⚓ 审核与出海安排
材料初审后统一转至承办机构复核。因崇州属内陆,海葬多由省、市统一组织赴天津、青岛、三亚等指定海域。获批后将通知出海时间、港口及人数上限。出海当日,家属携身份证及骨灰至指定港口,乘专用船只参与集体仪式,由工作人员指导使用可降解容器撒海。仪式毕,颁发《海葬证明》。
奖补政策与要点
崇州市户籍逝者选择海葬等不保留骨灰生态葬,按规定可享一次性3000元奖补。需在海葬后6个月内,凭海葬证明、逝者证件及家属银行卡等材料向户籍地民政部门申领。
办理时请认准官方渠道,确保海域与机构合规;留意身体状况是否适宜出海;提前了解补贴申请时限,以免逾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