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流县现已撤县设区为“双流区”,隶属于成都市。对于双流户籍逝者的海葬申请,由民政部门纳入成都市统一的节地生态安葬体系管理,不设独立的县级海葬承办机构。
申请办理主体与路径
海葬作为骨灰撒海的生态安葬方式,由官方统一组织,严禁个人私自操作。办理路径如下:
受理单位:双流区民政局及其下属的镇街社会事务办、村(社区)便民服务窗口。此处可进行政策咨询、意向登记,并获取全市统一的报名指引。
市级承办机构:经民政窗口转介后,主要由成都市殡葬服务机构承接后续业务。该机构会定期汇总全市(含双流)报名信息,统一组织集体海葬活动,或提供合规的个性化服务选项。
基本条件与材料
申请通常以逝者生前意愿或近亲属共同同意为前提。核心材料包括:
逝者证件:死亡证明、火化证明、身份证及户口簿。
经办人资料:本人身份证、与逝者的关系证明。
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的《海葬申请表》或《节地生态安葬申请表》。
材料备齐后交由受理单位审核,通过后纳入统一排期。
奖补政策与申领
双流区对户籍逝者选择海葬(不保留骨灰)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申领需在海葬完成后6个月内,持安葬证明等材料回逝者户籍地村(社区)或镇街申报,审核通过后补贴将发放至指定账户。
⚠️ 重要提醒
认准官方渠道:务必通过民政部门或官方殡葬机构办理,确保手续合法并可享受奖补。
活动性质:公益集体海葬通常免费或收费低廉,但需按批次排队;个性化服务费用另计。
安全红线:海葬必须在获批的指定海域由专业人员操作,私自撒海属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