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庆市户籍居民选择海葬(通常指“骨灰撒海”或“江葬”等生态安葬),其申请手续以民政部门组织的集体活动为主,流程大致如下:
申请条件
原则上逝者应为安庆市户籍,且已完成火化。非本市户籍但在安庆长期居住、骨灰存于本地的情况,可咨询民政部门是否具备申请资格。
所需材料
家属需备齐以下材料,向户籍地民政或殡葬管理机构提交:
逝者材料: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骨灰寄存凭证)。
身份与关系证明:逝者及经办人身份证、户口簿(用以核验亲属关系)。
申请表:《骨灰海葬(生态葬)申请表》,可从民政官网下载或在窗口领取。
⚙️ 办理步骤
咨询登记:留意民政部门发布的集体生态葬活动公告,按指引到辖区殡管所或殡仪馆登记意向。
提交审核: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全套材料,民政部门核查信息及骨灰状况。
等候通知:审核通过后,待民政部门统筹安排批次、时间及码头地点。
参与仪式:按通知统一乘车船至指定水域,在默哀、献花后,使用可降解容器完成撒海。
领取凭证:仪式后可获发纪念证书或生态葬证明,用于后续纪念或申领奖补。
费用与奖补
作为*殡葬改革试点,安庆对生态葬有专项激励。如选择江葬,可享约1000元/例的费用减免;各县(如怀宁、望江)另有配套奖补。申请时留意政策细则,符合条件的可同步办理。
提示:海葬属专项事务,具体批次与材料清单请以当年民政部门公示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