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流现已撤县设区,海葬相关手续主要在成都市双流区民政体系内办理。作为内陆地区,海葬服务通过与沿海城市协作实现,主要办理途径和政策如下:
办理地点与途径
官方窗口:逝者户籍地所在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村(社区)办事窗口,可咨询并领取申请材料。
区级部门:可直接前往双流区民政局相关科室进行咨询与登记,由区级层面向上对接市级统筹的海葬活动。
协作通道:成都市会统一组织赴天津、青岛、三亚等指定海域的集体海葬。双流的申请经区民政汇总后,纳入全市名单统一安排出海。
申请流程与材料
前期咨询:先到上述任一地点确认当年集体海葬的批次、名额及具体安排。
提交材料:备齐逝者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身份证及户口簿;经办人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填好的申请表。审核通过后,等待统一通知。
现场参与:按规定时间随队前往指定港口,参加统一组织的撒海仪式,完成后领取海葬证明。
双流户籍奖补政策
对双流户籍逝者选择海葬等不保留骨灰的生态安葬,可享一次性 3000元 奖补。需在海葬后 6个月内,凭安葬证明、合同发票等材料,回户籍地村(社区)或镇(街道)申领。
⚠️ 注意事项
合法合规:务必通过民政部门或正规合作机构办理,在国家批准海域进行,私自在内陆水域撒灰不符合法规。
提前规划:集体海葬名额有限且需排期,建议提早咨询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