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1611-2008《危险品 易燃固体自燃试验方法》是规范危险品中易燃固体自燃性检测流程的重要国家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的详细解读:
一、标准概述
标准编号:GB/T 21611-2008
标准名称:危险品 易燃固体自燃试验方法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8年4月1日
实施日期:2008年9月1日
标准状态:现行有效(但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4年03月20日发布的复审公示,该标准状态标注为“已过期”,复审为“继续有效”)
起草单位:天津市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江南大学等
对应: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和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试验和标准手册》,与其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但技术内容一致。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危险品易燃固体进行自燃试验测定,为危险品的分类、包装、运输和储存提供科学依据。
三、试验设备
5 mL量筒:用于准确量取试验样品。
1 m卷尺:用于测量样品跌落的高度。
计时器:用于记录样品跌落后的时间。
其他辅助设备:如不燃烧的表面(用于接收跌落的样品),以及观察样品燃烧情况所需的照明和通风设备等。
四、试验步骤
样品准备:将1 mL到2 mL的所要试验的粉状物质准备好。
加样:将准备好的样品从约1 m高处往不燃烧的表面倒下。
观察与记录:观察该物质是否在跌落时或在落下后5分钟内燃烧,并记录相关数据。
五、结果判定
如果试样在一次试验中燃烧,则物质具有自燃性,并划为4.2项Ⅰ类包装。
六、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包含试验目的、试验设备、试验步骤、试验结果和等内容。
试验结果应明确说明样品是否具有自燃性,并给出相应的分类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