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破产债权申报需要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2026-09-03 11:33  点击:1次
南宁破产债权申报需要什么材料?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债权人需要在规定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但很多债权人不清楚具体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少一份、错一份,可能直接影响债权能否被确认。北京市华泰(南宁)律师事务所破产团队结合企业破产法及广西本地破产实务,为您梳理债权申报的完整材料清单与注意事项。

一、破产债权申报材料清单

根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债权申报一般需提交以下材料:

债权申报登记表。需如实、准确填写债权金额、债权发生事由、利息或违约金的计算公式、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信息。机构债权人加盖公章,自然人债权人签字捺印。

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企业或机构债权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自然人债权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捺印。委托代理人申报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债权证据材料。这是申报材料的核心,直接决定债权能否被确认。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借据、欠条。银行转账凭证、收据、申报,确保材料规范完整。

北京市华泰(南宁)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
游佳雯(女士)
电话:
0771-5572626
手机:
18076395865
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1栋20层2020-2031号房
邮件:
3490335895@qq.com
南宁新闻
18076395865 请卖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