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税法新变化简要介绍
核心内容:《增值税法》正式实施(2026年1月1日开始),多项税费优惠延续,征管数字化持续深化。
一、增值税方面:(最重要)
1. 完成立法,取代旧暂行条例;税率仍为13%、9%、6%;法定简易征收率3%。
2. 视同销售范围大幅压缩:集团无偿拆借、无偿服务不再视同销售征税。
3. 起征点调整:按期月收入10万、季30万收入免增值税;自然人按次增值税起征点由500元提至1000元。
4. 小规模年度超500万销售额,达标即应登记一般纳税人,管控更严。
5. 可单笔放弃免税开专票,不必全部放弃优惠。
6. 电子发票法律效力写入法律,价外税法定化。
二、企业所得税方面:
1. 小型微利企业300万以内实际税负5%,延续至2027年底,免备案、自动享受。(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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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企业二季度预缴可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提前释放现金流。
3. “六税两费”小微减免政策延续执行。
三、个人所得税方面:
1. 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只剩2026为Last一个执行年度。
2. 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200万以内个税减半(查账、核定均可)。
3. 换购住房个税退税政策延续;资源回收反向开票个税预缴优化。
4、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税率。2026年9月1日起执行。自此,外籍个人股息红利所得不再享受个税免税,一视同仁。
四、征管层面:
1. 新版电子税务局,申报智能预填、跨税种联动校验,持续推进以数治税。
2. 《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推进,强化大数据监管、部门涉税信息共享。
3. 涉税专门服务机构(代账机构)实名制、信用监管进一步压实。
提示:部分优惠为阶段性政策,具体实务操作以财政部、税务总局同期最New公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