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一|吊销满3年 + 能联系到全体投资人【经典世纪—李轩洁】
公示20天,用"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吊销满3年)"
适用:吊销已满3年,所有股东都找得到、愿意签。
材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吊销满3年)》。公示内容须与承诺书内容相符。
依据: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实施办法》第(十六)条——被吊销营业执照3年以上的公司,其全部或部分股东书面承诺清算完毕并承担未受清偿的债权的,扩展纳入简易注销程序;经公告且公告期20日届满后,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股东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可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双证丢失"怎么处理(关键):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政务"即问即答"明确:办理简易注销时,企业公章以及营业执照丢失,需在《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中写明。
等于把遗失说明内嵌进承诺书,不用另附登报证明、不用补照刻章。第(十六)条也写明:营业执照正副本无法全部缴回的,应在公告和股东承诺书中一并说明。
通道二|吊销满3年 + 无法联系到全体投资人
公示20天,用"部分投资人承诺书"
适用:吊销满3年,但有股东失联、联系不上。这是老公司常见的情形。
材料:《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简易注销部分投资人承诺书》。公示内容须与该承诺书内容相符。
这不是中介发明的——首都之窗的公司注销登记办事指南把"部分投资人承诺书"列为与"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并列的正式申报材料,审查点要求"投资人应按照备注要求正确签字盖章""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不少于20日"。
实际效果:西城区公布的案例里,一位投资人的企业"执照吊销超过3年却无法完成注销",正是因为部分股东失联卡住;新政策实施后,在部分股东有注销意愿的前提下,当天就走完了简易注销全部流程。
"双证丢失"处理:与通道一相同——在《简易注销部分投资人承诺书》中写明公章、营业执照丢失即可。
通道三|强制清算 / 破产终结 —— 快的"0公示"通道
持法院裁定直办,连20天都不用等
适用:公司已出现解散事由但清算组成立不起来(股东失联、董事不作为),或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程序。
材料: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注销登记申请书 + 营业执照正副本。
官方口径(《实施办法》第(十五)条):
有关企业清算组、破产管理人可持裁定、注销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正副本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无需经过简易注销公告程序。
对企业是否存在未清缴税款、分支机构是否注销等不适用简易注销的情形,登记机关不进行审查。
营业执照无法全部缴回的,可由清算组、破产管理人出具相关说明,无需另行登报或公示。
"双证丢失"怎么处理——这是三条通道里省心的一条:
营业执照无法缴回 → 由管理人/清算组出书面说明即可,无需另行登报或公示
公章遗失无法盖章 → 由管理人/清算组出具书面说明并加盖管理人(清算组)印章即可,无需加盖企业公章
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的 → 由管理人负责人签字
西城区案例:法院指定的清算组负责人带齐裁定、申请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到注销专区申请,一小时后拿到注销结果。
怎么启动:公司已解散但逾期不成立清算组,或成立不清算的,公司股东、董事、其他利害关系人可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强制清算;因被吊销等应清算未清算的,作出处罚的机关也可申请。强制清算中发现资不抵债的,转破产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