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铭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铭信集团)提示科技型企业:研发投入涉及两个关键比例——其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门槛线,近三个会计年度研发费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按近一年收入规模分三档,由低到高分别为 3%、4%、5%;其二,研发费加计扣除比例,现行标准为 100 %,属普惠政策,不与企业是否具备高企资格绑定。
两项政策的共同前提是规范的研发费辅助账:按项目设置、按八项口径归集,其中委托外部研发按实际发生额的 80% 计入;辅助账、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三口径一致,是评审与核查环节的核心要求。尚未建立辅助账的企业,宜在四季度补建,历史年度调整须与申报口径衔接。
铭信成立于 2006 年,总部位于东莞松山湖。以「一体化·双驱动·三赛道·四产业·五版块」体系提供科·财·税·法·进出口一体化服务,提供研发费体系搭建与高新技术企业规划服务。如需评估方案,欢迎平台联系我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