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财经委、省高院、省金融监管局等赴上海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地方金融条例》立法调研
为高质量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地方金融条例》立法工作,12月1日-2日,我局会同省人大财经委、省高院、人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证监局等组成《海南自由贸易港地方金融条例》立法调研组赴上海考察调研。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倪健应邀出席并任调研组组长。
调研组一行首先来到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与上海市人大财经委、市高院、市金融局等代表进行专题座谈。双方重点围绕上海地方金融立法经验、相关配套制度制订,司法推进上海金融改革创新、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海南自贸港立法权限、地方金融立法推动金融创新政策落地等情况进行交流。倪健主任表示,海南要认真学习上海关于金融立法的理念和经验,同时希望两地金融部门和人大立法部门加强联动,深化沪琼金融合作创新,推动国家更多的金融开放政策落地见效。
随后,调研组又实地走访了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及部分在沪金融机构,就自贸区金融政策落地、跨境金融创新实践、园区产业金融联动等进行深入研讨,认真听取相关机构对海南自贸港金融发展的具体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充分立足海南和自贸港实际需要,借鉴兄弟省份的地方金融立法经验,按照省人大和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高质量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地方金融条例》前瞻性立法,为海南自贸港金融发展创造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基础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