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公路护栏是车辆和行人的“生命线”,可在婺城区境内发现经常有人故意破坏公路护栏。近日,婺城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又处理了一起损坏公路护栏的案件,依法对擅自拆除公路护栏的陈某作出自行纠正违法行为并赔偿损失1440元的处理决定。
据了解,5月23日,婺城区路政执法人员在巡查至白汤下公路15K+260高畈村路段时,发现公路护栏被人为拆除,10多米护栏不知所踪。经调查,系该村村民陈某所为。据陈某所述,从今年1月份开始,他开始在公路边建房,为方便运输建房材料的车辆进出,在未经公路管理机构审批的情况下,于5月中旬自行拆除公路护栏四块,将其堆放在村委会房子的门前,后因保管不善遭遗失。
无独有偶,在2012年8月下旬,沙畈乡店边村的包某因同样原因擅自拆除Y092线(山脚—狮岩坞)路段20余米护栏,并将护栏板被丢弃在公路边,后经路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包某自行纠正了违法行为并赔偿损失。
路政执法人员提醒,公路护栏是提高交通安全的一个重要设施,设置护栏有着严格的规范,擅自拆除对往来车辆行人会造成安全隐患,为了你和他人的安全,请沿线群众自觉爱护公路安保设施,一旦发现有人破坏,及时与公路管理机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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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城区公路波形护栏屡遭破坏
发布时间:2013-05-30 00:00 点击:28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