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运营期对野生动物的长期、不可逆影响。 2.5.2 噪声影响预测与分析 (1)根据系统制式选取相应的噪声源强。 (2)明确近期规划中不同线路噪声预测选取的参数(如设计车 速、列车对数、昼夜间车流分布等情况)及噪声源强;给出规划线 路在不同阶段的等效声级预测结果;明确给出规划线路的噪声达标 距离及采取不同降噪措施后的噪声控制距离要求。噪声预测应考虑 规划线路与既有铁路、公路的叠加影响。 (3)对近期规划,应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土地利用现状 与规划、声环境功能区划,重点分析规划实施对城乡建成区和规划 区内的居住、教育科研、医疗卫生和机关办公用地的影响,从线路 走向、敷设方式、规划控制等方面论证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必 要时提出优化调整建议。 2.5.3 振动影响预测与分析 (1)根据系统制式选取相应的振动源强。 (2)明确近期规划不同线路振动预测选取的参数(如设计车速 等)及振动源强;给出不同情景下铁路振动达标距离。 2.5.4 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重点关注城际铁路网对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表水 I 类和Ⅱ类水体等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规划车站、动车组运用及检 修设施排水的环境影响。 — 11 — (2)对于穿越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表水 I 类和Ⅱ类水 体的规划线路,应对规划线路走向或敷设方式提出优化调整建议并 说明规划采纳情况。 2.5.5 地下水影响分析 (1)当规划线路穿越或车站及段(场)布局涉及地下水敏感区 时,应针对敏感区段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地下水敏感区包括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已建成的在用、备用、应急水源地, 在建和规划的水源地)、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的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 其他保护区,如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 (2)规划线路穿越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热、泉域等敏 感目标的,应明确给出规划实施对敏感目标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提 出相应的规划优化调整和保护措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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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2-23 14:43 点击:18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