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部门与受理材料
经营以下产品或服务的企业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1、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2、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3、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移动电话机、电视机、游戏机等用户端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或者下载的在xian传播行为;4、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等活动;5、网络音乐娱乐;6、网络游戏;7、网络演出剧(节)目;8、网络表演;9、网络艺术品;10、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企业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书;
二、资金的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
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
四、企业法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和资格证明;
五、营运工作场所使用权的证明文件;
六、业务发展报告;
七、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八、从事新闻、出版、教育、药品或医疗等行业的想要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要向相关部门申请相关前置审批文件;
九、以及提交其他相关的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