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受火条件试验方法参考GA 211-2009《消防排烟风机耐高温试验方法》中规定的试验方法,本标准规定280℃烟气温度测试点位于管道和引风机连接前即管道末端内腔截面上,共设置5只热电偶。引风条件同GB/T 17428中规定的一致,即在试验过程中维持管道末端的烟气流速为(3±0.45)m/s。隔热性和完整性的判定方法依据GB/T 9978.1 的规定。
从多次验证试验得知,在管道长度约为2.5米时,在末端烟气温度稳定在280℃时,引入排烟管道的烟气温度在600℃以上。根据休格拉德判据,当建筑室内顶棚温度达到600℃时,或室内顶部热烟温度达到600℃时,认为火灾已发生轰然。轰然阶段是火灾发展的重要阶段,各种防火措施的实施都是为了阻止火势发展到轰然阶段。通过排烟系统的作用,将火灾初期产生的热烟及时排出,降低烟气聚集带来的温度升高,延缓轰然发生。管道内部受火条件试验方法即为测试管道在此条件下的完整性和隔热性。
4.2.2.2 外部受火条件下的耐火性能方法参考GB/T 17028对A管的规定,样品尺寸同内部受火条件试件一致,用于评价排烟防烟系统中,当排烟和补风管道可能穿越火场时,维持管道正常功能的试验方法。隔热性和完整性的判定方法依据GB/T 9978.1 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