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办理条件-材料-流程-时间一览表

发布时间:2026-01-20 09:07  点击:37次

上海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办理条件-材料-流程-时间


事项名称

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

办理对象

企业

办理依据

《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

办理条件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在取得营业执照后30日内,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

所需材料


1.经营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协议书复印件;

5.从事废旧金属回收的企业还要提交注册所在地县以上公安部门的备案登记证明

办理流程

1.提交资料;   

2.商务窗口对经营者备案进行网上审核、书面审核。对审核通过者发放《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网上办理流程


1.经营者登录再生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网址://zszy.syggs.mofcom.gov.cn/abresv3/register.shtml),完成注册后,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经营年报等有关信息。

2.公示时间为30天,公示结束,企业备案状态变更为“备案通过”。

3.企业备案通过后,可以再次登录再生资源信息管理,自行打印“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备案登记证”。

办理时限说明

法定期限说明: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说明:20个工作日

网上申办到现场不超过:1次

(注:申请方现场提交的申报资料必须符合申报要求且材料完整无误)

财立来(上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业务一部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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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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