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办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6-01-20 09:07  点击:17次

上海新办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办理流程


企业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申请流程:

(一)申请企业,须先登录国j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页,“新建申请”进行网上填报公司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填报完毕后,会生成国j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制发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表》。

(二)完成第-步之后,按照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网上公布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申请服务指南或者直接咨询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三)申请材料准备齐备后,根据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不同要求,或者网上申报,或者窗口提交。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会做出受理与否的决定,受理的,发给受理通知书;不受理的,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同意的,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同时报国j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并发布公告;不同意的,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办理条件:

(一)通过自身网站与本企业成员之外的其他企业进行互联网药品交易的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必须是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至少期满三个月;  

2、具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并具备自我管理和维护的能力;  

3、具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具备网络与交易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完整的管理制度;  

4、具有完整保存交易记录的设施、设备;  

5、具备网上查询、生成订单、电子合同等基本交易服务功能;

6、具有保证网上交易的资料和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的完善管理制度、设施、设备与技术措施。

(二)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的药品连锁零售企业;  

2、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必须是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至少期满三个月;  

3、具有健全的网络与交易安全保障措施以及完整的管理制度;

4、具有完整保存交易记录的能力、设施和设备;  

5、具备网上咨询、网上查询、生成定单、电子合同等基本交易服务功能;  

6、对上网交易的品种有完整的管理制度与措施;  

7、具有与上网交易的品种相适应的药品配送系统;  

8、具有执业药师负责网上实时咨询,并有保存完整咨询内容的设施、设备及相关管理制度;

9、从事医疗器械交易服务,应当配备拥有医疗器械相关专业学历、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规的专职专业人员。

 

财立来(上海)财务咨询有限公司业务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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