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申请办理流程
凡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不包括利用废旧物资、废金属加工生产产品的企业)的建办,由市废旧物资利用管理办公室负责核准,批准后颁发《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资格证》,据此证向市公安局备案,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向税务机关申领《税务登记证》,并加入市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协会,接受协会管理。新办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拥有一定的回收经营场地、一般在1000平方米以上; 2、 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3、 具备必要的拆解、剪切、压块加工、运输设备、计量及消防设施。 4、经营地点必须远离铁路、港口、施工工地、旅游区、居民居住密集区、军事禁区和金属冶炼加工企业,企业的建设经营必须符合环境规定,不得影响居民生活和市容市貌;5、在布局上,市区(城市已建成区域)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废旧物资回收加工企业,在各镇、各级开发区边缘适当控制布点,企业布点须当地政府盖章同意。
一、申请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的材料:
1.公司名字
2.明确自然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公司监事,给予身份证信息
3.明确企业经营范围
4.给予公司的联系电话及其具体经营地址
5.必须公司股东相互配合在场签名
二、申请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流程:
1.填写公司信息采纳表
2.企业核名通过后,打印出递交企业营业执照材料
3.领取营业执照
4.选购CA资格证书 核定税种
5.设立银行账户
6.正常的纳税申报
7.申请办理废旧物资回收运营办理备案